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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康复救助申请
(六)假肢、矫形器装配
来源:
市残联
发表时间:
2014-10-21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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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假肢、矫形器装配:
1、具有佛山市户籍,0-7周岁(含7周岁)的肢体残疾儿童;
2、具有佛山市户籍,并已领取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8-60周岁(含60周岁)的肢体残疾人。
复核时间:2016-07-20
审核人员: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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