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领域
>
主题服务
>
社保服务
>
社保领域服务
>
工伤保险
>
常见问题
明明是工伤,为什么社保局却不支付工伤医疗费?
来源: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表时间:
2016-11-08 09:18
【字号:
大
中
小
】
分享至:
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收藏本页面链接
标签: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因第三人行为造成他人伤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也明确了
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后,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费应当由第三人支付。
复核时间:2016-12-20
审核人员:huangly
【内容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