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用户使用手册
一、 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统一规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应用于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办理各项社会保障业务、申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等的电子凭证(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
二、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的功能
◆信息查询
持社会保障卡可通过服务网点、授权自助终端查询持卡人的基本信息和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缴费情况、社保待遇核定和支付情况、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发放和消费情况等。
◆社保缴费
利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实现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社保缴费。
◆待遇领取
利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为持卡参保人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其他补贴。
◆费用结算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门诊、住院时,凭社会保障卡实时结算相关费用。
◆金融功能
可作为普通银联借记卡使用, 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理财等金融功能,适用于国内所有贴有银联标识的ATM 机或POS 机。
◆扩展应用
随着我市政务信息化的发展,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将逐步扩展到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事务领域,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申领人可自主选择任一银行作为自己的开卡银行。
四、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发卡对象
佛山市户籍人员、依法享受佛山市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非佛山市户籍人员。
五、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发卡方式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发卡将以向参保单位批量发放为主,合作银行零星发放为辅,分阶段进行。
批量发卡对象为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含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职参保未领卡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的企、事业单位。
零星发卡对象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单位批量发卡后的无卡人员(含新增人员、各种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领登记表人员)、参保人数少于10人的企业参保人员。
批量发卡将分单位、分社区逐批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单位或社区(小区)通知。
六、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的申领
1、 数码证照:申领人可到符合佛山市社会保障卡资质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相片,并取得回执。已申领二代证的佛山市户籍人员如愿用身份证照,可不用照相。
2、 申领材料:申领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境外人员或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 申领地点:单位集中办理者,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办理。零星申领者可选择我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任一网点办理。
4、 申领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并按《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要求,认真核对、补充或修改相关资料;缴交制卡工本费用后,领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七、 社会保障卡的领取和激活
1、 单位集中申领人员可通过单位或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方式统一发放;持卡人领取卡后,须按发卡银行规定的方式办理激活手续后方能正常使用;激活方式分为网点柜台激活和银行工作人员上门现场激活两种,具体可与开户银行商定。
2、 零星发卡人员递交申领材料的20个工作日后,凭《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到申办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八、 社会保障卡的挂失
持卡人进行社会保障卡的挂失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其开户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挂失生效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持卡人因故不能及时办理正式挂失的,可通过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办理临时挂失,自银行受理临时挂失之日起5天内尽快补办正式挂失手续,否则临时挂失将自动失效。挂失失效后持卡人因遗失社保卡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九、 社会保障卡挂失撤销
持卡人在挂失后未办理补卡手续前,找回卡片的,持卡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挂失的社保卡、原挂失申请书,到开户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申请挂失撤销,恢复该卡的使用。撤销挂失业务仅限本人办理。
十、 社会保障卡的补、换卡
社会保障卡的补卡须在正式挂失后方可办理。社会保障卡损坏、有效期满前2个月内也可以办理换卡。补、换卡流程:
1、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到其选择的开户银行服务窗口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并出具相关有效证件。
2、受理补、换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并领取缴费凭据。
3、经办人员办理补、换卡确认手续,出具《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
4、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在补换卡业务受理20个工作日后,凭《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到受理服务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5、在挂失、换卡期间,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暂停使用,如果发生影响持卡人医疗、养老金领取等情况,银行和社保不承担责任。
提示:
1、办理补卡手续后,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也不能再使用,请提交服务网点或自行销毁。
2、办理补卡手续后,服务窗口不再受理卡工本费的退还手续。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十一、 社会保障卡注销
持卡人因各种原因终结在我市的社会保险关系,需要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
① 注销社会保障卡需提交如下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转移市外: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调动通知书、社会保险转移证明;
出境定居:须提交身份证、出境定居证明、社会保险关系终止证明;
死亡:由其亲属提交死亡证明、死者亲属身份证、社会保障关系终止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 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办事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客户业务申请书》。
③ 社保工作人员核实资料后打印《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注销审核单》。
④ 持相关证明材料和《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注销审核单》到开卡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的销户手续。
⑤ 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并核实申请人身份后,收回社会保障卡,并将医保账户及金融账户余额结算给申请人。
十二、 信息查询
持卡人可凭卡在社保授权的自助终端、社保网查询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待遇发放信息、医保个人账户消费明细等相关情况。
十三、 社保卡的优惠
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终身免收金融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十四、 社保卡密码的修改
社会保障卡的社保功能初始密码为888888。此密码也是医保个人账户的消费密码,金融功能的初始密码参见各发卡银行的说明。持卡人在领卡激活时需对两个密码进行修改。持卡人也可持卡到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授权自助终端修改密码。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社会保障卡的密码,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十五、 社会卡的解锁和密码重置
持卡人社会保障卡社保芯片密码或者银行卡密码,忘记或经多次连续输入错误密码造成锁卡后,必须持卡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办事机构或者银行网点进行解锁与密码重置。
十六、 对账折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向发卡银行申请开设账户对账折,对账折只作为账户交易明细记录使用,不作为存取款凭证。
十七、 社会保障卡与医保卡的衔接
持卡人领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并成功激活后,持卡人相关的社会保障待遇和医保个人账户将向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中的金融账户和医保账户支付,停止再向原社保待遇支付账户支付。
参保职工原持有的“医保卡”、南海社会保障(市民)卡在存在余额的情况下仍可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但不再作为社会保障事务活动的身份认证凭证。
持卡人领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后,原医保卡存在余额的情况下发生遗失,按银行卡挂失程序办理,补发无卡面个性化的磁条卡。
持卡人领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后,原则上不允许中途变更开户银行。
十八、 特别告知
社保部门通过社保卡发放社保待遇和医保个人账户发生错漏情况时,社保部门有权通过银行对错漏情况进行更正。
十九、 温馨提示
◆妥善保管您的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一人一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必备的重要凭证,是记录个人参保情况的重要载体,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弯折、压皱、高温、水浸,避免靠近手机、磁铁等具有强磁场的物品存放。
◆请及时领卡和激活。
为了保障持卡人的自身利益,持卡人办理申领手续并缴交工本费用后的20个工作日后,请及时到办理银行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卡片制出两年内未领取或激活的,将由人社部门回收,集中销毁,原制卡工本费不予退还。
◆密码设置
社会保障卡密码是您消费用卡的重要安全保证,请您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您的密码,以确保您的合法权利。
◆卡片解锁
为了您的安全,多次密码输入错误,会造成卡片或银行账户锁住,请您在密码忘记时谨慎尝试。
◆社会保障卡遗失后请您及时办理挂失。
◆个人基础信息错误处理
因社保系统中个人基础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制卡的人员,要及时与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确认,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修改相关信息后,到合作银行申请零星制卡。
◆个人基础信息的变更处理
个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更个人基础信息的,可凭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到社保部门进行个人基础信息的变更,然后到开卡银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同时办理换卡手续。
二十、 联系方式
单 位 |
服务热线电话 |
服务网址 |
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
83382068 |
http://www.fssi.gov.cn |
中国农业银行 |
95599 |
http://www.95599.cn/ |
中国建设银行 |
95533 |
http://www.ccb.com/ |
中国银行 |
95566 |
http://www.boc.cn/ |
中国工商银行 |
95588 |
http://www.icbc.com.cn/icbc/ |
市人社局监督投诉 |
12333 |
http://www.fshrs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