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构成 |
计算公式 |
基础养老金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帐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规定执行) |
过渡性养老金 |
首次领取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2006年6月30日前具有)÷120; 首次领取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2006年7月1日后具有)÷个人账户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规定执行)。 |
地方养老金 |
实账转入的地方养老金总额÷120 |
基本养老金合计 |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地方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