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598号)和《佛山市法制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报送工作的通知》(佛法函〔2017〕573号)的要求,为了规范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我局根据2018年1月1日施行的《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起草了《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询公众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该标准。
一、公示内容: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自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8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联系电话或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言,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82321095;
(二)发电子邮件至邮箱fgk@fsjtw.gov.cn;
附件:《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