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
【综述】 2007年,佛山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劳动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一次全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真抓实干,重点解决事关百姓民生的劳动保障问题,继续开创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
【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完善就业援助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2007年,全市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现场招聘择业服务53万多人次,对就业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实施了“一对一”的跟踪服务,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提供适合失业人员就业的岗位3500多个。二是创造公平就业环境,为流动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全年全市为流动就业人员提供公益性的职业介绍和现场招聘服务74万多人次,促成就业3万多人。三是拓宽就业渠道,努力解决用人单位招用工需求。全市为5.7万多家用人单位收集和发布空岗岗位13万多个,推荐介绍求职者7.6万多人次,为2.3万多家用人单位提供免费人才库查询招聘服务,举办民营企业招聘会23场,达成就业意向的有1.1万人。同时,积极推进劳务协作,解决用人单位的招用人需求。四是做好佛山市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制订了《佛山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在高明区召开“佛山市《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发放工作现场会”,已向全市发行就业失业手册。据统计,全市登记在册的零就业家庭到年底全部实现一人以上就业,基本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仅为1.76%,创历史新低。
【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继续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全年共培训了1.8万人次,其中1.7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二是开展外省农民工技能培训,从3月份起,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了3.6万名外省农民工。三是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全市共培养各类高级技工5300多人,技师1800多人,高级技师140多人。四是抓好再就业及创业培训。全市再就业培训人数1.6万人,培训合格1.5万人;创业培训600多人,培训后实现创业200多人,创造就业岗位900多个。五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做好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工作。组织技能考核鉴定7.7万人,依法核发职业资格证书7.1万人。六是做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协调教育、民政部门,做好市属技校招收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培训退役士兵134人。七是做好技工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全年实际招收4295人,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步伐。制订出台了《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从7月1日起实施,由此实现征缴、待遇、管理、基金核算等全方位的统一,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长,截至12月底,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7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23万人,比上年分别增加15%、15%、11%。全市参加生育保险135万人。二是深化农村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6月份出台了《关于建立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将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的人员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适当调整收费水平和实际报销比例,力保城乡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水平不低于40%,使全市各区的医保待遇水平逐步趋向一致。全市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14万人,参保率达98%,较上年底新增参保人数19万人,增长9.8%。在完善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制度方面,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49万多名被征地农村居民,其中7万多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有5万多人。三是全面贯彻落实粤府[2006]96号文,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2007年4月份开始加快对有参保单位及缴费记录较完整的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帐户核对与建帐工作,及时调整个人帐户记账规模和缴费基数,全市从7月1日起调整了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后全市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提高了115元。截至年底,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共有155万人,比上年增加8%,全市企业退休人员20.6万人。
【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从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制度入手,抓住信访突出问题认真调查处理。根据省、市提出的开展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全市劳动保障集中时间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劳资矛盾排查调处专项行动。二是狠抓大案要案,做好督办工作。市劳动保障局确立了30人以上较大的罢工或上访案件为大案要案,加快处置速度,防止矛盾上移。全年全市劳动保障部门主动监察单位2.3万户,涉及劳动者124万多人。处理突发事件429宗,涉及人数4万多人。为11万多名劳动者追回欠薪约1.5亿元,其中,为5万多名农民工追回工资约8900多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者19万多人。三是认真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上访案件。针对陆续发生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上访问题,市劳动保障局积极疏导,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切实解决退役军人的就业、社会保险等问题。四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落实劳动合同3年行动计划。制定了《佛山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专门组织召开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全市企业12万多户,职工245万多人,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数225万多人,合同签订率91.8%。五是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工资调研工作。认真开展了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研,为上级部门的决策及时提供详细依据。六是认真做好劳动仲裁各项工作。2007年,全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137宗,当期结案4779宗,结案率93%,涉案标的1.6亿元。七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0宗,经过复议,依法对不规范的问题给予解决。
【劳动和社会保障基础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是及时出台和调整了相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在推进再就业工程、完善城镇社保体系、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机制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企业欠薪机制等方面,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丰富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为做好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学习和宣传。为做好两法贯彻实施工作,全面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三是着力优化办公环境。多年以来,各企事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对市劳动保障部门在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最为集中,反应最多的就是:“办公地点布局不合理,影响办事效率”。为有效解决该问题,年底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门进行了迁移改造,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迁至同济西路7号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址办公,并准备改造1号办公楼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综合服务大厅,改造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场地作为人力资源市场和高等级技能人才培训场地。四是加强了队伍自身建设。按照市委、市纪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思想发动,及时组织补充动员,安排专人跟踪负责,保证了纪律教育月活动的落实。同时,根据上级要求,从“教育预防机制”、“制度防范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三大方面着手,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从源头上整治和预防腐败,打好基础,坚持将各种教育活动与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劳动保障部门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 (文 元)返回
社会保障
【综述】 2007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理念,以扩面征缴为重点,贯彻落实粤府[2006]96号文件精神,完善市级统筹,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强化管理,规范业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2月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55.08万人、157.09万人、123.13万人、172.7万人和135.2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8%、15%、10%和15%(生育保险于2007年7月实施,不设增长率)。参加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9.5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4.24万人。
【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在2006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实现市级统筹的基础上,2007年上半年,市政府出台了《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从7月1日起实施,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此实现征缴、待遇、管理、基金核算全方位的统一。同时,在不增加参保人和用人单位负担的前提下,设立了单项生育保险。至此,佛山市社会保险5大险种齐备,全部实现了市级统筹。市级统筹的全面实施,在社会保险体制方面突破了原有较低层次的区域政策和管理框架,增强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抗风险和支付能力,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积极协调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信息清理工作,从4月份开始加快对有参保单位及缴费记录较完整的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帐户核对与建帐工作。同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工作,从7月1日起,对6月30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全市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提高了115.81元。为有效解决各区养老待遇差异问题,统一各区养老金调整和计发办法,出台了调整部分区养老保险待遇方案。其中禅城、顺德和三水企业退休人员从7月起分别每人每月增加58元、72元和45元。
【探索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6月,市政府出台《佛山市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各区在农村居民医保的基础上,纷纷扩大覆盖范围,将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至10月,全市从制度上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全年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14.7万人次,享受生育补贴8000多人次,人均报销医疗费约3000元,报销比例为46%。此外,各区继续全面落实和积极推行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制度。至12月底,全市全征土地农村居民49.07万人,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补贴的有9.58万人,已享受补贴5.21万人。为提升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层次,佛山市正积极研究制订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方案。
【全面推进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随着机构垂直管理和市级统筹的实施,建设全市统一的信息系统迫在眉睫。经市政府同意,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于9月份正式启动,至年底,应用软件以及主干网络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和机房工程等分包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业务需求已基本明确,软件开发和机房建设也正在进行中,计划于2008年5月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7月1日正式运行。
【加强基金监管 维护基金安全】 社会保险基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也直接影响到本级财政的稳健运行。佛山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编制和上报会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的预决算工作,努力提高基金核算管理和分析预测水平;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技术的监督制衡作用,从机制、管理、监督三个方面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权力、靠制度管理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做好维护基金安全的“卫士”。5月省人大主任黄丽满到佛山市调研时,对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予以了肯定和赞赏。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巩固“旭日工程”业务建设的同时,狠抓业务规范管理,以实施全省统一的业务操作规程为契机,对各险种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管理、稽核、财务等综合业务管理规程进行了系统的修改和完善,并制定了佛山市社会保险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在制度建设、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和运行结果等方面,建立一个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此外,市社保局先后举办了市、区、镇(街道)三级社保机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以及保险关系、保险稽核业务等9期培训班,共1000余人次参加,有效提高了全市社保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顺德分局黄秀琼同志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系统“一等功臣”称号,顺德分局财务管理工作获得2006年度佛山市社保系统会计、统计双一等奖;市局办公室、人事科荣获市直机关工委排头兵实践活动“部门排头兵”称号;市局关智峰等5名同志荣获“岗位排头兵”称号。(李剑文 邹花妍)
社会福利
【综述】 2007年,是佛山市加快推进富裕和谐佛山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狠抓各项民心工程的落实,按照年初总体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了五大民政工作体系建设,较好地为民政对象解决了各种实际问题,民政工作迈进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轨道。
【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困难群体的权益】 低保工作扎实有效,2007年,全市五区以区为单位统一了城乡低保标准。全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达2.58万户6.22万人,全年发放低保金8551.33万元,“应保尽保”落实到位。城乡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顺利启动,为低保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稳步提升,积极实施新《五保供养条例》,落实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共有五保对象3551人,全年支出供养经费1855.34万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镇街敬老院建设再上新水平,规模扩大、设施先进、服务人性、环境优美成为新时期敬老院建设的新内涵。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建立定点医疗救助医院104间,各区先后出台了医疗救助实施意见,较好地满足了困难群众的就医需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共改造危房1597间,改造面积达10.35万平方米,共投入资金2612万元。慈善事业取得新发展,各区均建立了慈善会,圆满完成了对口支援广西来宾市的捐赠任务。全市共开办 “慈善超市”20间,建立经常性捐助工作接收站14间,规范了捐赠接受与物资的发放,提高了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自然灾害救济工作及时高效。支持和协助南海、顺德和三水区妥善处理好6月份先后发生的龙卷风和暴雨雷击的灾后救助工作。派出局领导率领工作组参与“6·15”九江大桥坍塌事故的善后处理,收到良好的效果。救助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市救助管理站全年接待求助人员2526名,经甄别救助2178人。设立了“佛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流浪儿童设置了管理专区。
【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体系,保障特殊群体的权益】
老龄事业稳步发展,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在全市推开;围绕“敬老·和谐”的主题举办了系列敬老、表彰活动,大批敬老模范村居、社区、老年协会、敬老典型受到全国、省、市的表彰;不断完善老年优待办法,开展了老年优待证(IC卡)的办证换证工作。推动三水区启动创建“中国长寿之乡”并取得一定的进展。 “星光计划”、“明天计划”深入开展,全市已建成“星光老年之家” 884间,项目实施绩效得到市财政局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完成对53名残疾儿童的手术康复治疗,佛山市“明天计划”工作受到民政部表彰。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的管理更趋完善,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了儿童福利证;明确了福利企业的认定办法及退税办法,简化了福利企业申报程序。福利彩票发行量再创新高,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4.52亿元,比上年增长7.18%,共筹集公益金1.57亿元,地方留成公益金5528万元。
【进一步巩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维护优抚群体权益】 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称号。全市军民共建点发展迅猛,各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和谐了军地军民关系。优抚对象补助金、优待金标准得到新提高,落实了参战涉核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的发放,随军家属得到妥善安置。共接收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1196人,接收安置军休干部9人,无军籍职工14人,依规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加大了下岗退役士兵就业推荐的力度,做好退役士兵稳定工作。
【加强村民自治,全面推进和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各区基本建立了村务公开“三级联动”机制和“三日”制度,全市共有8个镇、街和135个村委会达到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单位标准,全市485个村委会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召开了换届选举分析会,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及早部署佛山市的换届选举工作,为下年的换届选举作好充足准备。
【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 全市共有42个社区被评为全省首批“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各地积极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全市社区办公用房平均面积为1481平方米。
【提高民间组织整体素质,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 继续重点培育四类民间组织。基本完成行业协会的重新登记。大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各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基本建立了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截止年底,全市共有已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1760个。
【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规范高效】 全市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完成,建立地名信息查询公众网站。启动了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镇、街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顺利完成了“佛山-江门”、“佛山-云浮”两条地级市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加强了界线管理,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殡葬改革成果不断巩固】 佛山市“十一五”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公布实施,完成省、市2006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组织第三次“骨灰植树,回归自然”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制定了佛山市“十一五”绿色生态公益性墓园建设工作方案。对全市殡葬行业管理和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杨 俊)返回
老龄工作
【综述】 2007年,全市老龄事业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全年投入654.5万元,比上年增长30%。老年人养老、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等事业稳步推进。
【养老、医保制度进一步完善】 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在城镇,职工退休待遇不断改善。佛山市企业职工已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地方补贴部分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自2005年佛山市出台了退休费统筹年限的认定和“延后缴费”的办法,解决了近7万名原企业固定职工因种种原因离职而无法享受退休待遇的问题。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农村居民养老制度逐步实施,农村老年人医保水平进一步提高】 农村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逐步实施,参保的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每月领取120元至300元不等的养老保险补贴金。城镇“三无”对象和“五保”对象供养进一步落实。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较好保障,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率达93%。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得到提高,一是由政府出资为孤寡老人、五保户、低保户购买政府指定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提高老年人看病报销标准,如顺德区规定,男性60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患大病住院,医疗费报销80%,比其他居民报销标准高出10个百分点;三是出台了医疗救助的相关制度。针对不少老年人患慢性重大疾病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且费用高、负担重的问题,佛山市各区还相继出台了门诊特定病种报销办法,并纳入定额结算范围。到年底全市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的有5.09万人,支出1.21亿元。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开设家庭病床】 全市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个、服务站171个,覆盖率达90%以上。针对老年慢性病患者等多因素影响而无法住院的实际情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设家庭病床达1682张,方便了社区老年人的保健康复。
【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 全市有敬老院54间、社会福利中心6间,达到省一级标准的35间,省二级标准的14间,上省等级率达82%。在大力发展机构养老的同时,佛山市各地正积极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
【有计划地开展助老公益活动】 近年顺德、三水等区开展了免费为当地生活困难的老年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已有313位老人做了该手术,效果良好。在创建老年工作先进的活动中,佛山市已涌现出许多全国和省、市敬老模范先进集体和人物,他们正积极有力地推动着佛山市老年事业的和谐发展。
【老年文化教育体育蓬勃发展】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佛山市的老年文化教育活动场所建设正稳步推进,并发挥重要作用。全年全市各级财政和社会力量已投入3 .54亿元,建成“星光老年之家”884间,覆盖全市各村居。全市共有老年大学(学校)151所,其中市级老年大学1所,区级老年大学4所、镇(街)级老年大学(学校)24所,村居老年学校122所,在校学员近2万人。此外全市还有各类的老年活动中心941个。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老年法》,老年维权网络不断完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搞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和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全年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98宗,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咨询2000人次。建立起市、区、镇(街)三级法援机构,老年法律援助网络完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了佛山市人口的寿命,全市100岁以上老年人394人。高龄老人每人每月最少能得到地方政府200元以上的生活补贴。三水区申报全国“长寿之乡”工作正式展开并取得突破,有望成为全国第四个“长寿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