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14年,佛山市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并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佛山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79%,绿地率37.3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74平方米。全市有林地面积101.5万亩,森林覆盖率21.87%。有西樵山国家森林公园、广东云勇森林公园、广东海景森林公园等国家级、省级、县级森林公园27个,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
至2014年,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9个,省级生态乡镇24个。
(黄丽英姚 瑾邱媛玲)
【污染物排放监管】 2014年,佛山市构建“治污—监控—监管—执法—追责”的各环节、全链条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水平实现新进展,新突破。
污染物排放监管机制。出台《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七大方面要求 23条具体措施,健全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环境执法新机制。
污染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出台扩大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域和陶瓷、玻璃、铝型材行业深化治理方案等文件,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提标提速,特别是对电厂提出“超洁净排放”;做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创新使用黄标车“闯禁”实行电子抓拍系统,推行申报奖励“一站式”服务,结合全城“围剿”黑烟车专项行动,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开展扬尘污染治理,试行征收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利用“经济杠杆”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率先探索推广多功能抑尘车(俗称雾炮车)改善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结合本地大气污染源解析,出台《佛山市在不良气象条件下在人口密集区域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严格管控人口密集区扬尘、机动车、重点工业企业及饮食业污染。水环境整治方面,推进河涌整治向流域化精细化转变,全面开展重点河涌“一河一策”治理工作,推进流域内 1035家重污染企业及 722家禽畜养殖场关停工作, 出台《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此为佛山市最严格流域性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大提高流域治理水平。村级工业区整治方面,出台《佛山市村级工业区“一村一策”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全面整治村级工业区,动员多方力量对村级工业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掌握企业现状,开展村级工业区“一村一策”环境整治提升方案编制。
污染物排放监控制度。开展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将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和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并建立市督查、区检查、镇(街)巡查、村(居)协查的“环境大监管”体系。
违法排污执法。将 2014年定为“环保执法年”,推行“三不三直五结合”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排污行为实行“九个一律”,强化环境执法刚性措施。
环境违法查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及各区环境犯罪侦查中队相继挂牌,提高环境犯罪案件侦办效率,有效震慑环境犯罪行为。
【生态市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4年,广东省环保厅和顺德区政府签订了合作共建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协议,顺德区将为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供试点。开展“细胞工程”创建,至 2014年底,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 18个,省级生态乡镇 23个。按计划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以奖促治”,因地制宜打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亮点项目,推动实施农村环境整治“1060”工程。
【生态文明“大社会”共治】 2014年,佛山市环境保护工作主动顺应环保工作形势、顺应人民群众强烈诉求,从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开始先行先试、逐步完善,努力走在时代的前列。佛山市探索出一条制造业城市特有的“政府主导—社会联动—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环境整治模式。
环境管理体系。以建章立制为抓手,先后出台《佛山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建立“环境管理行政体系、治理体系及监督体系”3套体系,从分责、考责、问责 3个环节入手,健全一系列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夯实环境综合治理基础,有效推进环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环保“大社会”治理模式。出台《佛山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4~2017)》,作为全市环境治理纲领性文件,有效分清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排污单位、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职责。
社会参与环保监督机制。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参政议政的职能和作用,为全市环保工作出谋献策。建立和完善市大人代表、市政协委员参与环保重要任务的责任落实督查督办机制,调动人大和政协力量,推动环保重点项目的落实。建立环保监督员制度,邀请环保监督员参与环保工作的检查、评估、验收,开展对各类环境污染行为的举报工作,监督全市环保重点任务落实、环境管理措施执行和环保执法活动。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对环境保护进行宣传及舆论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环境执法,重视新闻媒体提供的违法排污线索,建立环保执法新闻通报制度。
(姚 瑾)
【林业生态建设】 2014年,佛山市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程。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和滨河景观带等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全年全市新建生态景观林带 106公里。加快推进森林进城围城,启动禅城王借岗森林公园等 5个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启动佛山植物园首期建设,推进绿岛湖等绿化提升建设,打造周尾围湿地公园等一批生态休闲公园。全面铺开乡村绿化美化,确立“一村一公园”建设目标,全市完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 116个。加快重点生态区的纯林、低效林更新改造,全市完成山上造林 2.26万亩,其中完成森林碳汇工程 5100亩。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年全市参加植树活动 291.11万人次,种植各类树木折算 347.96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91.26%。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完成佛山市绿地森林资源本底调查,并启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保持保护野生动物执法高压态势,全市共出动各级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森林公安民警 1695人次,检查市场 131个,店铺酒楼 831家,野外场所 65个,涉及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21宗。坚持将森林防火安全常抓不懈,采取由市与区、区与镇、镇与村、村委与村小组、村小组与企业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共签订责任书、责任状 2186份,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重心下沉到基层。
(邱媛玲)
【生态控制规划】 2014年,佛山市加强规划生态控制,开展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和生态控制线管理办法编制工作,明确控制线的“划定与调整”“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等问题;组织佛山市绿线整合规划编制工作,对部分原已划定的,但是已不合时宜或确需调整的绿线进行修改,增强本次绿线图则的时效性。
【耕地保护】 2014年,佛山市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补贴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制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基本农田保护补贴机制建设。建立全国首创的基本农田补贴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补贴标准;完善基本农田补贴模式理论,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升华,建立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佛山基本农田补贴模式,完成 2013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书记项目”——《佛山市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实施效果与完善调查报告》,报省国土厅审核。
耕地占补制度建设。全面梳理佛山市耕地占补平衡台账,完善相关数据库;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完成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承诺,确保佛山市一批重点项目的用地报批工作;督促建立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配套制度,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扎实推进,防止新增耕地改变耕作状态,严防抛荒,严禁被非农业建设占用。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工作完成。2014年 6月,佛山市按规定对市 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行验收。该年度佛山市高标田建设任务为 4.8万亩,实际建设总规模为 9.2万亩,完成发放竣工验收意见函 5.16万亩,超额完成 3600亩。
【城市慢行系统规划】 2014年,佛山市组织编制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形成《佛山市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和《关于佛山市城市慢行系统发展建设的实施意见》,成果报市政府待批复。规划实施后,将逐步引导建立城市慢行系统,改善居民出行方式。
(许 伟)
【节能减排】 2014年,佛山市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完成 119家企业(单位)的节能监察。制定《佛山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工作指南》,公开遴选确定 3家废旧电机回收企业和 2家电机能效提升工作核查单位,完成 9个项目共 9358千瓦已改造项目的核查工作。建立了工业企业、电厂自发自用电的统计制度,使工业用电量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工业经济增长情况。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全市完成备案项目 333个,预计可实现降低(转移)负荷 25.7万千瓦。组织开展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打击违法经营窝点 14个,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此外,推广使用国Ⅴ车用燃油,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全部销售国Ⅴ车用汽油。
(何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