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市长朱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佛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告,原则通过《佛山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工作方案》《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文件。
会议听取了佛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告,传达学习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场会和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强调污染源普查是重大国情调查,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普查工作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重点任务结合铺排,倒排时间表,认真抓好落实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新要求新部署,研究出台《佛山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振兴实体经济为着力点,重点围绕“破、立、降”,切实在深化改革上下真功夫实功夫,推动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更大成效,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前列。
会议明确,要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渣土管理工作,研究出台《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筑垃圾处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现全市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强化源头管理,实行处置许可,促进施工工地文明施工及渣土运输企业文明运输,实现扬尘防治常态化管理。
会议确定,为加快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提升我市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拟出台《佛山市引进和培育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若干扶持政策》。扶持政策内容包括扶持范围、引进条件、扶持措施、管理与考核四部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对我市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主要形式、基本条件,资金扶持主要方向、项目和管理考核进行明确界定和要求。
会议决定,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拟出台《关于提高佛山市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通知对低保标准、补差水平、资金安排、执行时间等予以说明和规定,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900元/人·月提高到980元/人·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