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16年是佛山法治政府建设不平凡的一年,佛山市政府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刻变革政府服务理念、治理理念和监管方式。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主动适应新常态,佛山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呈现出上下联动、蹄疾步稳、次第开花的良好局面。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的法治政府评估(2016)中,佛山在广东省全部参评城市中名列第三,仅位列深圳、广州之后。2015年和2016年,佛山法治政府人民满意指数连续两年高居“六个满意政府”评价项目第二名。2016年,在全省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中,我市被评为优秀等次。各项评估是对佛山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总检查、总检阅。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对佛山10年法治政府建设和2014年开始的人民满意政府建设的充分肯定。
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回顾
(一)以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我市法制工作整体发展统筹力度进一步提升。
2016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政府法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的统筹作用不断加强。
编制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体系化指标化。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新任务新要求,我市编制《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所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七个方面的具体建设目标和举措,立足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际,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阶段目标和责任单位,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行动纲领。
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关键环节的突破。2016年初,省人民政府出台《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提出到2018年珠三角地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明确法治政府示范区七大任务,37个指标,其中我市承担行政决策、行政体制改革、政务公开、政府法律顾问四个方面先行先试工作任务,具体涉及15项工作指标。为进一步落实示范区工作,市人民政府制订《佛山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全市贯彻实施。2016年12月,全省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推进会上,深圳、广州、佛山、中山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常务副市长蔡家华出席会议并发言,高明区综合执法平台在会上作专题演示。会上,佛山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的多项工作获点赞,示范区工作整体推进得到省政府的肯定。
以依法行政考评为抓手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佛山被评为优秀。2016年,我市按要求对各区和市直部门共33个考评单位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依法行政考评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我市自开展依法行政考评以来,得到各区、各部门尤其是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在总结吸取过往两年的省、市考评的经验上突出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压实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依法行政考评专责小组,对考核任务进行分解,层层分解落实;二是坚持市考为省考提前部署的思路。通过组织部署市考,提前排查各区各部门薄弱环节,为迎接省考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市考各环节排查的情况形成各考评对象的问题清单,并对问题清单的整改进行跟踪落实;四是突破薄弱环节,针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在社会评议中的薄弱环节,在今年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我市4个区、22个镇(街道)、29个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社会满意度作全方位评估摸底。五是坚持抓住关键,强化培训。对考评对象进行分类,围绕考评重点版块,常见问题加强针对性培训,坚持以考促建,以考评为抓手统筹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粤办函〔2016〕579号),我市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立法引领和保障改革的意识进一步加强。
2015年5月28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佛山市取得地方立法权。面对这一历史机遇,市政府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提案工作和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中承担的重要任务和重大意义。一年来,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立法工作硕果累累,在全省新获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中率先完成了首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进程也在全省各市中名列前茅。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两部地方性法规案《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均已获得批准并公布,首部地方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也已印发实施。
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我市刚获得地方立法权,社会管理的立法需求较大,市人民政府围绕着法规草案计划建议和规章立法项目展开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集各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对征集项目从必要性、可行性和成熟度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经讨论研究,市人民政府最终确定了9项法规草案计划建议(全部纳入市人大2015—2016年拟安排法规项目)和9项规章立法项目(包括6项制定项目和3项预备项目)。
制定“小立法法”,完善政府立法机制。为推进政府精细立法、精准立法,我市出台《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建立了政府立法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此后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均需按照本规定要求的程序执行。
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严把立法质量关。为解决佛山实际问题,着力立法的社会效果,确保立法工作与社会需求相统一,与群众需求相统一,我市推进开门立法,充分利用报纸、微信、微博、APP客户端和网站等媒体平台,畅通市民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探索科学立法,探索委托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注重听取基层部门的声音。针对执行问题,加强调研听取一线执法部门以及镇(街道)居(村)、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让法规规章更接地气。
通过信息化手段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善佛山科学发展的制度环境。通过信息化手段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佛山在全省率先开发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数据库,已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全部流程信息化管理,建立了涵盖规范性文件制作、发布、使用、管理全流程的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全省首创。2016年,市政府法制机构全年共审核、审查规范性文件69份,分别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0份。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审查规范性文件共116件,清理评估规范性文件155份,接受各区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0件,分别向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0份。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7+1+1”模式。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政府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我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7+1+1模式”:一是出台七个办法,从制度上层面上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自2013年起,陆续出台《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佛山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将重大行政决策环节、流程以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化、规范化。其中《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创新地将市、区政府及其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纳入目录管理,实现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及早规划、互为统筹的目的。二是建立一个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智囊服务。2016年11月,聘任55名专家作为我市首批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三是建立一个重大行政决策信息互动平台,为公众及时公开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信息。2016年9月,我市率先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将包括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听证目录;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听证目录;专家库名单;听证活动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反馈;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等信息统一公布于“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上,为公众及时参与、了解、监督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平台。“7+1+1”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模式,体系完整,运作有序,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四)准确定位,服从大局,创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深入推进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2016年法律顾问工作在转变政府职能、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平台作用。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推进出谋划策,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并提供可行性建议。2016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全年处理政府及部门重大涉法事务200多件,涉及金额超过600多亿。涉及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规划、环境保护、住建管理、交通运输、水利等十多个领域,为市政府的产业转型升级、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等一系列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如《佛山“一环”西拓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和《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特许经营投资协议》等。严把法律关,为政府工作合法推进保驾护航。
构建多层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为丰富和补充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力量,截至2016年,我市多模式、多层级的法律顾问体系架构雏形已成。创新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式,为市长配备法律顾问,为市政府领导提供优质的贴身法律服务。各区法制办或法制办下设的法规科均加挂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牌子,外聘法律顾问34名。创新建立一镇(街道)一律师顾问团制度,基本实现全市各镇(街道)政府全面覆盖律师顾问团,现五区各镇(街道)现有律师顾问163名。实现全市各镇(街道)政府律师顾问团全覆盖。在深化一镇(街道)一律师顾问团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的形式为镇(街道)配备律师顾问团。据统计,镇(街道)律师顾问团成立以来,为党委、政府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近2000件。其中包括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领导同志的信访接待和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协助政府审查重大经济合同、重点工程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书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依托互联网,深化放管服,加快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
限权确权,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工作制度。2016年,我市权责清单制度不断往纵深推进。建立起全省首个市、区、镇(街道)三级权责清单统一管理的制度。2016年6月,我市印发《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权责清单的管理范围、管理部门、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同时,编制完成《市、区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2016年版)》。建设完成职能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机构管理、目录管理、事项管理、综合查询、统计分析、事项改革等主要的功能,完成权责清单公示网页开发,实现公示网页与职能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同步,实现全市权责清单一个系统管理。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常态化开展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将审核通过的权责清单事项应用于行政审批标准化、“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和依法行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根据《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19号)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市直及顺德区、高明区被确定为全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地区,这是对佛山法治政府建设和改革实践基础的充分肯定。
政府权力做减法,向市场放权。一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宽进”改革措施。在“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实施的基础上,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登记模式,进一步减少登记环节,提高审批效率,降低设立成本。全面启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登记模式,以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截至2016年9月底,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52.15万户,注册资本(金)9612.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5%和21.79%,位居深圳、广州、东莞之后,排名第四。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各类依法无据的政府职权。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制定《佛山市清理规范市政府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对照相关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画出路线图,层层分解责任,建立评估分析制度。市政府印发两批中介服务清理目录共计68项。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提高政府部门监管能力。一是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围绕我市商事制度改革目标,明确监管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同时,各部门按经营项目许可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进一步明晰监管标准、内容、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管配套措施。二是以信息云平台建设为重点,转变政府监管模式。强化信用监管力度,不断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信用佛山”网上线试运行,该系统归集了市、区115家单位共1.6亿条信用信息,基本覆盖了全市约48万家企业、383万户籍居民、422万流动人口、15万条重点人群、600家社会组织和200家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夯实了我们信用管理、协同管理、社会共治工作的数据基础;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各行业管理实践开展信用监管。实现环境信用结果应用,在上市绿色通道证发放、著名产品、著名商标申报等领域运用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结果及环保违法企业“黑名单”。出台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意见。佛山结合网格化综合监管方式,着力通过信用分类配合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监管力度。佛山南海专项经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公示的重点信息进行检查,打造“南海品牌”新型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机制。三是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主要手段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按照国务院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制定佛山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梳理市直部门第一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99项,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进综合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推动平台应用“双随机”机制。
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构建整体服务型政府。在放管结合的基础上,佛山更加注重运用整体政府思维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改革,实现进一个门可办各种事,上一张网可享受全程服务的办事新模式,实实在在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推行“综合服务、受审分离”,实现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将过去按部门划分的专项窗口整合成民生、公安、注册登记、许可经营、投资建设等五类综合窗口,6460项事项分类实行“一窗通办”,群众办同一类事项进一个门即可办结。二是推行“标准运行、电子流转”,实现政务服务“同城通办”。搭建统一的“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申办流转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统一标准,推行全程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办件流转方式,全程信息化、电子化留痕管理,基本实现无差别服务,部分事项试点实施同城通办服务。三是推行“一表登记、联合审批”,实现跨部门审批“协同联办”。针对关联事项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一号共享、一档管理、一图流转”的联审联办服务,相同事项、关联事项申请人只需提出一次申请、填写一份申请表、提交一套申请材料、跑动一个窗口或在网站登录一个界面,就可办理所有事项。四是推行“两厅融合、互联网+”,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方位推动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两厅融合”,实现线上与线下服务互补、体验一致、内容融合、一体化运行。市、区13,232项事项100%接入网厅,35.64%的事项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探索建立大监管模式,完善基层执法体系。一是环保督查领导包案。佛山在全省率先成立由市长担任负责人的市环保委员会,提升环境保护部门参与全市发展综合决策能力。我市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及案件查处工作。市委书记和市长每周召开专门例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现场督导重点、难点案件办理;分管副市长靠前指挥,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实时督查督办工作进展;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以投诉者满意作为评判的首要标准,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二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设定食品安全监管“高压线”。市人民政府与各区人民政府定期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出台《佛山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和罚则,通过问责倒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逐级制定食品安全管理目标,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占整体考核的权重将提升至3%以上;定期通报各区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查结果,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区或单位进行约谈、追责。三是数字城管创新城市管理新模式。充分利用全市数字城管系统提升案件办结率,2016年全市数字城管系统办理案件总数1,125,711宗,按期结案率98.34%。一般案件778,376宗,快速流程案件347,335宗,全市日均处置案件约3076宗。微信、随手拍上报案件来件总数10,498宗,受理10,343宗,立案10,108宗,按期结案率约98%。市民通过数字城管微信、随手拍反映城管问题约占市级平台受理公众投诉总量的56.59%。四是纵向整合横向聚拢形成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新态势。市安全监管局制订《佛山市2016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纵向整合市、区、镇三级执法资源和力量,横向聚拢各部门联合执法合力,形成执法打击强大声势。1—11月,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企业44,922家,查处隐患107,726处,立案处罚1379宗,罚款金额3270.75万元,同比增加8.09%,持续保持了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高压打击的态势。
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突破。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高明区在优化执法记录仪等科技信息手段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应用有了新的探索。市公安局创设基层派出所案管中心,作为民警办案的一个“大管家”,案管中心具有取证管理、立案审核、案件指派、案卷管理、时限提醒、办案区监控、全程把关、案情查询、公检联动及统一出口十大功能,贯穿于案件受理、取证、立案、侦查、移送起诉各个环节。规范现场取证工作,为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及现场勘查平板电脑,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现场勘查工作,并由案管中心录入整理,第一时间锁定现场证据。高明区创新综合执法模式,以“一门统筹、各方协同、信息共享、全程监督”为核心理念,以“互联网+”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在不调整当前行政机构设置的基础上,构建起全区综合执法网络应用平台,对全区行政执法案件实现统一录入、统一受理、统一分办、统一监督,打造统一规范、高效透明的行政执法新模式。全区27个行政单位以及法制办、检察院等监管部门全部纳入平台进行统一管理。高明区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在全省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推进会上作专题演示。二是开展全类别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我市于2016年8月印发了《佛山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在我市现有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职权的裁量范围、幅度、标准细化量化进一步梳理。
(七)打造阳光政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为保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联席会议的第一召集人,市政府秘书长任召集人,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规划、住建管理、交通运输、农业等与公共企事业单位密切相关的部门为成员单位。其次,借助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政府信息目录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化管理。第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切实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标准的信息公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完成高校信息公开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报考条件的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为公众提供医疗信息发布、预约挂号等便民服务。强化食品药品抽检信息、案件处罚信息、安全警示及“黑名单”信息公开力度。
以电子政务4.0建设为依托,打造具有佛山特色的全方位、常态化、便民化的“一厅五页”政民互动大平台。为配合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我市加强电子政务顶层设计,编制完成《佛山市“互联网+政府”(电子政务4.0)行动计划》。我市利用现代电子网络信息技术,创新政府治理方式,依托佛山“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及市长专线、市领导“微访谈”、网络发言人平台、政务网站等资源,畅通民意表达、民情反映、咨询办事、监督投诉的渠道,提高政府响应效率。举办市领导及部门微访谈,市委书记鲁毅等主要领导与广大市民进行直接沟通和交流。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网络发言人平台建设运用,切实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和服务。
统筹发布,切实保障重大信息传播到位。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手机APP的全覆盖信息化渠道,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提高政策影响力。
(八)多渠道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
全面铺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建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767家,率先在全省实现100%覆盖。两年来,三级实体平台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来信16.4万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近26.4万件(场、次),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三官一师”直联村居服务形成常态。各区以村居为网格,全面落实“三官一师”直联村居工作,参与法官348人、检察官372人、警官811人、律师592人。2016年,全市“三官一师”开展法律咨询一万多场(次),大量基层矛盾纠纷在村(居)一级得到妥善解决。法律援助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2,462人次,受理承办法援案件18,698件,同比大幅增长。各地均按标准在临街一层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并在区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和看守所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积极安排律师进驻值班,在“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基础上,对重点机构和场所进行了有力强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得到强化。2016年全市共调处案件10,255件,成功调解9968件,协议金额27,914多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272次,预防矛盾纠纷2093件,防止民转刑19件10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3件2073人。我市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作用发挥明显。禅城区、顺德区探索扩大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面,在辖区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化解了大量纠纷,人民调解化解治安纠纷工作初现实效。
运用大数据,助力行政监管,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科学依据。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运行快速多变,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城市管理日趋庞杂,基层矛盾和问题愈加尖锐、复杂。面对困境,禅城和南海区以问题为导向,借助大数据平台,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禅城通过“大综治平台”探索高效服务与智慧管理,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和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构建区、镇(街道)、村(居)、网格四级涵盖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社会治理综合云平台,探索“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南海通过“直联+网格化”,推动基层治理重构,构建起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基本框架。突出基层治理的“网格化、精细化”。禅城构建横到边纵到底构建联动治理体系,大综治平台通过网格员强化对基层单元的精细管理,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的“一网式”管理、“一盘棋”服务,形成以区中心为核心,横向对接9个区职能部门系统平台,纵向连接区、镇(街道)、村(居)和微网格四个层级的统一指挥架构。南海在网格化平台中嵌入移动直联功能模块并在全区推广使用。通过定格、定点、定人、定责理顺原作程序。突出基层治理的“数据化”。南海实现工作平台、团队服务、工作内容、民情数据“四融合”,通过建立分析决策库、人口库、法人库、政务库、城市环境库、产业经济库、政务地图库七大基础数据库,共享公安、民政、卫生计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部门社会服务管理的信息资源,实现对基层信息统一的分析、判断、归类和综合管理。禅城重构业务流程秒级处置“急事难事”。目前,第一批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云平台建设的18个区级职能部门共梳理出1300多项事项清单。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我市社会治理网格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基层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南海里水镇成为全市首个“国际安全社区”。国际安全社区认证员谷尔邦·斯琼博格教授表示“里水的社会管理网格化工作,是一个可以拿到全球的安全社区中分享的案例”。
全面推进复议工作规范化,积极应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一是以规范化为抓手,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完善复议庭审规范化建设,规范庭审程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复议案件庭审程序中的权利。2016年,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全面推行由常任委员、非常任委员参加的案件审理议决机制。2016年,共收到复议申请428件,受理343件,办结307件。同时,为全面掌握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并及时化解矛盾,2016年召集复议双方当事人召开案件调查会72次,增强复议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逐步实行复议文书网上公开,让复议案件进一步被公众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案人员庭审能力和法律文书的说理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开发和运行行政复议案件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复议案件从立案、审理、开庭、制作法律文书、送达等全部办案流程的规范化,提高复议案件的审理效率。二是我市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试点工作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11月8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佛山作为唯一的地级市在会上作经验介绍,常务副市长蔡家华出席会议并发言。
创新仲裁机制,发挥商事仲裁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拓展仲裁业务。通过推动商事仲裁网点的合理布局,进一步拓展金融仲裁业务和经济贸易仲裁业务。在年初成立佛山金融仲裁院的基础上,佛山仲裁委加快南海、顺德仲裁业务布局。2016年,累计立案共880件,标的额达45.6亿元,受理费共1908万元,社会反响良好。创新仲裁机制,打造国际商事仲裁平台。制定《佛山市创建佛山国际商事仲裁平台工作方案(2016—2020年)》,明确提出佛山仲裁委规范化管理、完成全市各区仲裁服务网点全覆盖、建立专业仲裁品牌、扩大仲裁办案和仲裁员规模等指标要求。完善仲裁配套制度,优化仲裁办案流程,提高仲裁办案质量。
二、2017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
法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必须要实现的目标,并将在“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期间发挥引领、调节、规制、保障作用。目前,我市开展改革重点项目30项;承接国家级和省级改革试点项目44项。改革越往纵深越需要法治护航,2017年,佛山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在法治的引领下助推改革,确保改革持续向前。
(一)全面贯彻《实施纲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
认真实施《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全面落实《佛山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为抓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6年年初,省人民政府出台《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按照该方案的要求,明确法治政府示范区七大任务,37个指标,其中我市承担行政决策、行政体制改革、政务公开、政府法律顾问四个方面先行先试工作任务,具体涉及15项工作指标。各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形势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先行先试,用改革的理念和创新的思维去谋划推动工作,全面推动珠三角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立法计划。坚持从佛山实际出发,着力抓好重点领域立法,尤其要把握好首部规章的立法质量。探索与市人大立法专家顾问咨询组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接,组建市政府立法顾问专家库,发挥专家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顾问作用。探索“互联网+立法”。做好政府立法与规范性文件制度的衔接。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细化配套制度。
继续把“建好一个管理平台、一个专家库,完善三个管理办法”作为工作重点,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完善重大决策与社会公众互动机制,实现公众参与决策常态化。推进决策程序规范化水平。推进专家论证制度,落实《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发挥作用。
(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建设,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机构和机制的建设,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立轨道交通建设法律顾问团。通过分类管理、专业化培训等方式,提升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保障机制,制定并发布《佛山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佛山市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定》,实现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归档等办案流程的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重大影响案件的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加强案件管理工作。
(六)用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
落实政府法制信息化发展规划,贯彻实施《佛山市法制局信息化建设2016—2018年实施方案》,加强政府法治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区和镇(街道)三级政府法制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结合实际,逐步建设并整合政府立法、决策、执法、监督等各类法治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互联共享和综合分析,用大数据思维和方式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打造互联网+法治政府信息化大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七)加强法制队伍和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锐意进取良好氛围。
加强法制队伍和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狠抓专业化队伍、规范化业务、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平台的“四化融合”,塑造法制文化理念,提升政府法制形象,增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坚持法制文化引领,以“法治信仰+专业素养”为核心,以党建为龙头,切实加强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敢为善成的法制工作队伍。
特此报告。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