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从2017年7月1日起降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部门、水利部门、农业部门、知识产权部门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现对涉及我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调整,并在bt365官网亚洲版asia站(http://www.www.firstupmp.com/zwgk/zdly/jgsf/dj/sf/)和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www.fspc.gov.cn/xxgk/zdxx/djml/bd/)公告。
附件:1. 国家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佛山市目录清单(7.10)
2.广东省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佛山市目录清单(7.10)
3. 国家和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佛山市目录清单(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