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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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佛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7〕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17〕27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佛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协调各区、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蔡家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曾祥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黎才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光卿  市编办副主任 

      张远航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白建洪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调研员 

      杨汉波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达明  市科技局副局长 

      姚喜蓉  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 

      梁靖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廖宗耀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潘智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平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麦炎锦  市国土规划局副局长 

      刘 羽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蔡栋伦  市住建管理局副局长 

      宋丹民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仇志权  市水务局副局长 

      周彦玲  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竟滦  市商务局副局长 

      黄曲君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杨 博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杜惠萍  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裕辉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王明耀  市地税局副局长 

      庞建强  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振宇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荣初  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支队长 

      钟向红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刘祖辉  市法制局副局长 

      郭文东  市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设实体机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发文,日常工作由市府办公室(督查和信息公开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