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出台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佛山落地落实”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便利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市工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征求意见: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该《意见》在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征求公众意见,未有公众提出修改意见。
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6日,市工商局向54个与商事登记改革有密切关系的各区和各单位征求意见,其中10个单位提供了16条修改意见,市工商局经研究采纳8条,部分采纳2条,未采纳6条。
2、论证及风险评估:2017年10月26日,市工商局汇集3名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成员专家及2名库外专家对《意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专家咨询论证后提供了2条修改意见,市工商局经研究采纳1条,未采纳1条。
3、合法性审查:2017年11月13日,市工商局对《意见》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材料报送市政府并交由市政府交市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4、实施时间及效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于2018年3月23日印发,目前正有序推进。